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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业拳击与业余拳击的异同 1

目前,国际上很多体育项目已不再有“业余”与“职业”之分。但由于人们长期以来对直接身体对抗的拳击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所以,拳击运动至今仍流行着两种不同形式的比赛——业余拳击与职业拳击。职业与业余拳击除了运动水平相差悬殊、比赛规则有很大不同外,在赛事的性质、时间、防护、量级、宣传和裁决等方面也有着很大的差异和区别。
  区别一:比赛的性质不同
  职业拳手参加的比赛完全是商业性质的娱乐活动。拳手打比赛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不论拳手在比赛中结果如何,只要一踏进拳击场,在不违犯游戏规则的情况下参赛,比赛结束后,拳手就可以拿到事先双方商定好的报酬。职业拳手参赛报酬多少根据拳手所在级别不同和在拳坛上影响力的大小差异很大。一般行情是,重量级拳手报酬最高,中量级次之,轻小级别则较少。身价在上千万美元的拳手有如鼎盛时期的泰森,老霍、退役前的刘易斯等。现在由于重量级缺少有实力的明星拳王,中量级内的霍亚独拔头筹,身价超过所有重量级拳王。
        由于职业拳手把打拳视为一种生存方式,所以他在比赛中获取的报酬是维持生存和训练继续参赛的经济保障。同时,他还必须自己花钱雇请教练、陪练、医生等与训练和比赛相关的人员。而且美国的有关法律规定,职业拳手必须在有经纪人的情况下才能安排比赛事宜,拳手自己是不能私下与其他拳手签订任何比赛协议的。所以在经纪人的合同约束下,拳手的赛事与行动就会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经纪人具有让拳手获得利益和维护拳手利益的作用,对拳手未来的发展影响很大,故拳手都千方百计为自己寻求最理想的经纪人。当然了,经纪人最后要从每场比赛的报酬中分得一定比例(相关法律规定,经纪人所得不得超过拳手比赛酬金的33%)。
       拳手挑战拳王的资格是经过无数次的排名战,竞争、提升名次后才有机会获得的,不是拳手想和谁打就和谁打,关键要看你和谁比赛让观众感兴趣。
  业余拳击以锻炼身体、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促进增加友谊为宗旨,一直朝着体育教育的道路前进和发展。业余拳手参加的比赛是代表国家或地区,运动技术水平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展该项运动的综合实力。参赛拳手只获得奖牌,没有酬金,举办比赛的组织不发一分钱给获奖运动员,拳手参赛的费用都是由参赛国政府投入,运动员平常是领政府工资的。业余拳击运动的最高水准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拳击比赛,还有如世锦赛、洲际之间的赛事都是属于国际业余拳击联合会的正式赛事。在这些比赛中获得奖牌的拳手其所在国家或地区视其实际情况都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因为他们代表的是国家或地区的荣誉。
         区别二:比赛的时间不同
  首先体现在比赛回合数上,职业拳击比赛的回合数多,时间自然也就长。因为是商业赛事,必须满足观众的观赏需求和与门票价值对等的时间保证。职业拳击比赛的初期是没有回合数限制的,直到一方失去反抗能力认输才算结束,比赛相当残酷。后来为了保护拳手的安全,拳王争霸赛的回合数被限定为15回合。1983年,美国的WBA轻量级拳王雷·曼西尼在卫冕战中于第14回合打死了韩国籍挑战者金得九。两个月后,金得九的老母因丧子悲伤过度,服毒自尽。消息一经披露,给世界拳坛带来的震撼无疑是强大的,世界各大媒体开始探讨15回合的比赛是否适应职业拳击发展的需要,世界拳击组织在强大的外部压力之下,经过反复论证,最后把拳王争霸赛的回合数减少为12回合。除正规争夺拳王头衔的比赛必须要打12回合外,其他比赛则根据双方拳手情况和比赛的需要可以是4、6、8、10或12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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