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香港意拳爱好者的练功笔记
[size=2]我穿灯笼裤的日子(一)[/size][size=0pt]10113©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20518[/size][size=0pt]18649©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21150[/size]
[size=2] 灯笼裤,是中国流行了很久的服装,而近来也似乎有再成为时装的吹势。而我要说的灯笼裤,不是上述那种,而是於四、五十年代,香港的传统中国武术练习者,或俗称功夫佬(婆) ,普遍所穿的一种服装。[/size][size=0pt]2805©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138[/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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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 介绍一下形状,灯笼裤裤头一般都是白色,而裤身是黑色,用的布料是扯布,裤头及裤脚都是比寻非的阔,可以容得下两人一起穿著,当然这种设计有著不阻碍动作的优势-尤其是劈叉、摆莲腿(*)等练习,而且穿在身上是非常轻,就似没有重量的。[/size][size=0pt]3417©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32030[/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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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 要穿灯笼裤,一定要配縐纱带,把裤头绑好,特别说明一下,绑结的位置因身分不同而相异,师父或馆长一般都是结在中间,大师兄或资深学员是结在左边,一般学员就是右边(这两个有可能有混淆了,忘了。),是不能结错的。介绍了下身的衣服,当然少不了上身,我想大家也想像到,那就是白色底衫,就是2005年今天的香港,仍然有人是穿这些服装练功。老实说,白底衫、縐纱带、灯笼裤及功夫鞋,已经成为功夫佬(婆)的象徵。其实这种服装,只是於四、五及六十年代较为流行,今天已经差不多淘汰了,就是我的年代(七、八十年代),对此也所知不,甚至从没所闻。[/size][size=0pt]13037©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5410[/size]
[size=2] 至於我为何会穿上灯笼裤,最直接的解释就是,我学习中国武术,因而穿上了它。那是一段於我人生的一大转捩点,我改变了待人接物的方式、学了一身武艺、认识了一班师兄弟、找到人生摰爱,那是一段非常愉快且充实,却又夹杂著痛苦的日子。不过,我发现这些回忆, 因我(暂时)不再习武而渐渐褪色,我想也是时候把一些片段记下来,毕竟五年不是一个短的时间。[/size][size=0pt]1229©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12674[/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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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 *劈叉及摆莲腿,先介绍劈叉,脚法基本功之一,是一种拉开大腿筋的练习方式,身体直立,把腿各向左右分开,脚尖向上,双手放在中间,支撑身体,开始时双腿会很痛,慢慢上下上下的移动,每天最少五分鐘,一年之内,双腿一定可以接触地面,那就可以配合腿法训练,令力度传到得以传递到脚尖。摆莲腿,脚法之一,以右脚为例,在身前,由左向右,由下向上,以圆形的轨跡把腿踢出,即在身前以腿画一个圆一般。如果练得好,小腿,甚至大腿都能发出很大的力度。[/size][size=0pt]23273©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25454[/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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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 初遇怪人[/size][size=0pt]18605©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22498[/size]
[size=2] 那是一九九七年,那时我大约二十几岁,在邮政处做事,生活也算安稳。而且Internet在那时已经十分盛行,不像九四、九五年那时,问别人有没有Email,也会被反问一番。那时的我已经有上武术新闻组的习惯,不知死活加不知天高地厚的我,竟然在留言的签名档上,写上「欢迎相约讲手,共同研究武术」,今天回想也觉汗顏。就是这样,我一直於那些新闻组上,找可以和我讲手的人,却发现没有。有一次,我留意到有一位人兄,他在新闻组上,贴上很多有关中国武术的资料,而其中一种是我那时十分想学的,不过他/她却甚少在新闻组回答别人。其实我一直想找机会学中国武术,不过小时母亲极力反对我到那些烂仔馆(*),因为那些地方蛇鼠一窝,不是好人会到的地方,所以一直未有接触的机会。我寄了一封电邮给那位先生,几次都没有回应,我就作罢。一个月后,我收到了那位先生的回邮,大意是可以面对面向解释有关我有兴趣的武术,而且想和我试手,我当然应承了,大家相约好时间。我非常期待那一天的来临。[/size][size=0pt]22329©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12670[/size]
[size=2] 那一天终於到了,我们相约在屯门市中心,一个近我家的地方,而那位先生是驾车来的。大家介绍一番后,我就坐他的车(**),到了附近的餐厅坐下。在驾驶的途中,他问了我很多问题,也答了我很多提问,不过一谈到技术层面,我就只有听的份,这我就明白到,大家的差距太远了,就算交手我的胜算也不大,但相反,应该可以向他学习很多。那位先生也似乎明白这一点,於是这个会面,在不到一少时就结束了。不过出乎意料之外,他竟然邀请我「一同练习」,这样的要请,简直是不可思义,我当然答应了。[/size][size=0pt]12073©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17070[/size]
[size=2] * 那是练国术的地方,即是武馆,曾经被称为烂仔馆。因为那个时代,大部分的武馆都与黑社会有关,所以给大眾很坏的印象,其实这些都是一些坏份子的行为。[/size][size=0pt]8185©中国武网--所有文章文责自负杜欣©11070[/size]
我穿灯笼裤的日子(二)
那时我真大胆,竟然乘坐一个认识不到几分鐘的陌生人的车子。回想起来,我一直有一种自信/自大的性格,就是别人要对我不利,他相对的付出,最后一定比会我多。就是这种不怕死的性格,多次强出头而引来的麻烦,实在不计其数。由於相约在星期天早上九时,地点是沙田的银禧体育馆,所以我起得较早,準时到达。那位先生,现在就叫P先生吧,他要与我「一同练习」的那种武术,名称是「意拳」,一种以站立方式入手,外形似是不动的练习方式,叫作「站桩」,对於这种练习方式,我从一些书上有了初步了解,但是,一直对这一种练习的成果很有兴趣。P先生开始教我入手,第一次学的是一个叫作「撑抱桩」(*)的桩法,简单介绍一下「撑抱桩」的外表吧,人要直立,脚与脚之间大约与肩同阔,双手则如抱著一个气球,放在胸前,这就是外表了,当然,练习法就不说了,有兴趣就自己找或问我吧。
我就跟著P先生教的桩法、步法等等,练习了三小时,我在最后,向P先生提出,我对此种练法能达到那种效果的疑问,希望他可以试一下,给我感受一下,他回答︰「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对方学得比我多,比我深入,肯用这种方法与我「一同练习」(即是教我),已经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我也不强人所难。练习完后,我问他学费是多少,他说︰「这种东西用钱是不能衡量,你每天练两小时,当作是给我交学费吧。现在我们吃午餐吧,今天我请客。」我很好奇,一般的功夫佬,绝对不会白教,而且更请学员吃饭。我心中开始奇怪,他是不是有所企图。午饭后,我们就分道扬鑣,相约下星期同一时间及地点再见。 力、发力、走步、推手、断手(即散手)等等,不过是没有套路的。详情可在网上找,我则选一些我认为较好的,以下网址看一看︰
有一点要讲清楚,我现在和上述的机构没有任何关係,请不要胡乱猜测。只是觉得,看了很多网站,以他们的教学态度及提供的资料,有很高的真确性,所以才介绍一下。如果有其他相关而又能提供资料真确性高的网站,也请转告,否则只会浪费大家的时间。介紹一下。如果有其他相關而又能提供資料真確性高的網站,也請轉告,否則只會浪費大家的時間。
回家后,这一星期中,我练习也不是很勤力,有的没的练,只是每天都有练十五分鐘到半小时。到了星期日,我也準时赴约。P先生立即教我一些新的练习法,还替我复习一下上次的桩法,我向他提问,进度是否会快了一点,他的回答十分独到︰「你对这种练习方法了解够我多及深入吗」也对,然后,不得了的来了,他看了看我站桩的模样,似乎看穿我没有投放时间练习(*)就对我说︰「你每天练久?」我十分不好意思,把事实说出来,他似乎没有异样,也是继续教,而且有问必答。今次很特别,是他向我示范推手──单推手,就是外表上,两个人的左手或右手贴在一起,甲把手向乙推,乙就把甲手带侧的循环。我是相当的感兴趣,因为这一种是中国武术的独有练法,想不到竟然有机会学到。
因为推手要两人一起,那P先生就开始教我如何推手。当我们的右手搭在一起时,我只感觉P先生给我的压力十分之大,我看看我的手与他接触的部分,只是一小点,而且是接触点是在我手的侧面,照理应该不会对我造成这样大的压力,试想想,当像是有四十多公斤的物件,压在你有上,而且是一小点上,那个情况就是我现在的状态。我怀疑他可能用力压我吧,我就试移离开手,但他的手却没有移动一分,那即是说,他不是在用力压在我手上,我唯有再搭上他的手。他一边解说一边维持原有的动作,我也当然不敢移开。好了,终於说完了,而我也满身是汗,是由背脊湿至小腿,还未开始动手已经这样,就像是捧著一盒四十五公斤装的英泥,在十秒内跑完一百米一般。
这时他叫我开始推手,我想该是我反击的时候吧?我根据他说的方法,把手向他的心窝正中慢慢的推去,当然我因为刚刚被压得死死,现在就不会留力了,但是,P先生好像完全没有感觉,轻轻一带,我的右手就被牵引到他的外门(**),而且因为我用的力太大,竟然整个人向前跌了,幸好P先生扶我一把。然后再开始,这次我学精了,不用太大力,但当他的手向我推来的时候,手掌轻易就拍了我的胸口,我很奇怪,下次再来的时候,我不会让他得逞。机会在几秒后又来到了,今次我企图把他的力引向外门,但他指向我胸口的力道,就似一机械臂向我胸口指来,虽然很缓慢,但完全带不开,在我以为胸口会遭受重击时,却又只是被轻轻一拍,又到我攻击的时机了,我今次轻轻的用力,效果是好一点,但依然是被带开,连毛也碰不著,到我防守了,我今次就硬顶他的力,看他如何,此念一起,手就被按下,连带头也倾前,此时P的掌已抵在我咽喉上。如是者,我每次的攻势总是给他带开,守势就似螳臂挡车,用力被打,不用力也被打,那时我想放弃,我想,当时的感觉就似……被强暴吧?你想反抗又不能,不反抗又不可……推手完毕后,P先生对我说︰「是不是很吃力?太鬆或太紧,都是不对,太鬆,就会被对手轻易进入,太紧,就会被对方借力。推手,是训练在手搭手的过程中,控制自身的鬆紧,然后再去控制别人的鬆紧。当然了,我功力比你高,你会被我攻入或借力,一点都不奇怪,只是我想你明白,学了不练,不等於懂,更不是等於知,只可以称为曾经听过。如果你每天都依我的方法,练一小时,一年之后情况肯定不同。功夫是练出来的。」那时我已经手也抬不起了,只是应了,就去食午饭,又是他请客,我坚拒却不果。
一位有经验的武术教练,只要看学员的动作,就可以大约知道他的进度。因为,学员经歷过的阶段,教练也曾经歷过,身歷其境,怎会不知?只差是不是一眼看穿。看不清他的底细?那就你是未够经验,或者他的实力根本高於你。当然,这些都是有方法去学的。
内门与外门,中国武术於搏击中,有内外门之说。以举起双手为例,两手之间的地方是内门,即手臂内侧的地方,那是近战时,兵家必争之地,失了内门,即意味著你的胸口,下腭,甚至鼻子等脆弱的地方,都会成为没有防守的状态,即失中,失去中线。外门,就是手臂外则(手掌背部那一边),外门一失,很大机会造成露出肋骨,或者是头部倾前的情况,容易引至失去重心、头部受重击等情况。所以,无论,外门内门,只要一失就会中招,这几乎是必然的事。
这一次,我回到家,仍然是不太勤力,但也放多了点时间在练习上,天真的以为,星期天的情况会好一点。当然结果仍是一样,不过今天,我提出了一个问题--这门功夫的出拳方式,因为这个问题,我得以明白到,这种练习方法能带来甚麼成果,这天我深深体会。P先生因为我的问题,用了很多方法解释,但说了很久,我也不明白,最后我邀请他打我一拳,让我感受一下,他所强调的这一种练习法,只要掌握了,不论男女都能爆发很大的力量的成果。他想了想,答应了,不过很奇怪,他将右拳紧贴我的左臂,然后著我留意,他不会把手拉后才打我(*),只会紧贴著我发力,换言之,即是不用拉弓就能打出可以伤人的力度。我很紧张,因为一直以来,他都不肯给我露这一手,到底是他深不见底,还是故弄玄虚呢?
突然,左手爆来了一道很大的力量,整个人就似被猛撞了一下,当时的感觉,是有一道力量,穿过我的左手,向心臟打进去,身体直如被汽车撞上了,我眼前一黑,是真的眼前突然黑了一黑,接著就是金星四冒,然后是左手像是失去了一般,完全没有知觉,心臟处则隐隐作痛,已然那些金星依然在我眼前,我的脚步,老实说,我感觉像是飘起来似的,此时,一双有力的手把我扶著,然后我坐在大石上。
当那些星星消失了的时候,我想大概有十多秒吧,我的左手完全使不出力来,但感觉到手依然存在,这令我十分安慰,我望向P先生,再望一望自已,简直不能相信。他的右拳,没有离开我的左手,这是我十分肯定的,因为由被车撞的感觉之前,我的视线从未离开他的右拳。能在这种距离,只要如此细微的动作,就能发出如此恐怖的力量,我怀疑眼前的那一位究竟是不是人类。P先生回应我的眼神︰「我的功夫就是这样练出来,只要你依我的方法,你一样可以做到。先前之所以不向你示范,是因为大家都不太熟悉,免得引来误会。而且打得大力会弄伤你,力道细又不能令你信服。这要了解你性格才能动手,免得你误会,引起大家不快。」如斯恐怖,那有不服之理,我立即问他,是否依照他的练法,就可以有这些效果,而且所须时间要多少等等问题。他的回答很精警︰「这要视乎你每天练多少时间,如果你每天练十五分鐘,你一生也不能达到。用这种方法,我刚刚练十年了,之前也练其他,有三十多四十年了。每天都要练两小时,早晚分开练,甚至是一天五次也可,但每次最好有半小时,如此保持一年,应该都有不错的水平。好了,你也倦了,是时候吃午餐,今天我来请客吧。」我怪怪的望向P先生,感觉真的很奇怪,有如此的实力,竟然不收分文,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这麼好运,遇上小说中的高人--万两黄金不卖艺,十字街头送志人。反正我又不是志人,只是觉得中国人应该练中国武术,有能力就发扬一下,眼下还是午餐最要紧。(现在回想,这绝对是我的好运,但更惭愧的是,我没有好好把握机会,而且最后更主动放弃,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当日的晚上,我回家后,我发觉先前被打的左手处,在冲凉后就瘀黑了。之后的一星期,我的左手时时隐隐作痛,有时还使不到力,不过心裡觉得很高兴,这一次真的遇到了高人了。於是那天开始,我每天也练两次,每次半小时。 *这裡指拉弓的动作,一般未有接受过正统而严格的拳术训练(任何武术),击打目标时总要很长的拉弓距离,否则不能发出伤害性的力量。文中的那位先生,当然接受过正统而严格的拳术训练,否则不能在如此短的距离,暴发出如汽车一般的力量。后来我当然知道,透过站桩、试力、发力等各种专门训练,就能练出这种一瞬间突然爆发力量的状态,就是「爆炸力/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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