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刀客”3
在绑架案中,经常会发生一些在今天看来是丧失原则的事,刀客与人质之间“是非”界限相当模糊。事情发生在前文提到的、被刀客铡死的富绅韦献臣身上。樊村人段升绑了韦献臣的生父韦圭恩,押到山中。段升慑于韦献臣的名气,没敢亏待韦圭恩。韦圭恩因为目睹了刀客“可怜”的一面,所以被赎回后语重心长地告诫儿子:“这次刀客拉我上山,人家没亏待我。他们实在是困住了,没啥吃的,自己饿肚子还想着法子叫我吃饱吃好,他们绑票无非想弄几个钱,可咱家花几个钱算啥,以后遇到这些人,不能跟人家过不去。”
一次段升进城,正撞上时任县征稽处处长的韦献臣。于公于私韦献臣都该抓了这个刀客,可他没有。当时场面挺戏剧化的,韦献臣一把搂过段的肩膀,进了酒家吃肉喝酒去了,开口闭口江湖义气,一个发愿一个起誓……
1924年攻打韦献臣所在的寨子村那次,段升的队伍也参与了。当大匪首吉长升决意整死韦献臣时,段升本能地出面了:“不能杀,他是个大好人呀!”他以身相护,和韦献臣一起倒在血泊中……很烈很残很酷的情景吧?如果当年那一幕拍成电影,看过的人一准儿下结论:这刀客,够哥们儿!
我们常常模糊是非标准,尤其对刀客。在这一点上,连老外有时候也免不了。1922年,美籍牧师安东·伦丁遭河南土匪绑票。在这次经历中,他竟然对中国土匪留下了诸多好印象。
中国土匪史上最出彩的一次绑架案,是1932年8月东北土匪干的。土匪绑架了两个英国公民后开出了天价:波利女士的赎金是70万大洋,科克伦先生是60万大洋,外加100支步枪、120把左轮手枪、2挺重机枪、数万发子弹、200盎司上等烟土和戒指、手表等。
土匪还提出一个释放人质的条件:如果日本人一周内从东北滚出去,可以无条件释放人质。1932年10月20日,日本人为了“不给英国人干涉东北事务找借口”,付了赎金。
洛宁土匪没有政治性,他们的绑票主要针对普通人家。亲属一般不会考虑其他问题,只要能够支付所列价格,还是肯妥协的。一般来说,赎金都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期限也可以松动。有时候,一盒纸烟也可换回一个土票的性命。
还有一分钱不花就赎回人质的。城村村民张合龙说,他们村的二毛子(张云生的乳名)十来岁时,被宜阳刀客冯兆祥绑到了赵堡。冯兆祥派人来传话说必须送一麻袋大洋去赎人,拖一日就割鼻子。当时张家有水旱田25顷,算是个殷实人家。张家长工丁成志说:“我去宜阳领票。”他没带大洋,袖里藏把刀独自就去了。十多天后,二毛子回来了,一根毫毛没损,一个大洋没花。原来丁成志也是刀客,黑吃黑!张合龙说,丁成志十分厉害,他把刀架在冯兆祥的脖子上,最后把雇主的儿子救了出来。
长水乡后湾村的宁老七绑票时竟吃了窝边草,把他的干爹给绑了。宁老七在给干爹家的信中称:(我)意欲扩充实力,因钱财不足,干父深明大义,愿助一臂之力,望前来磋商。其干爹也附函一封,语气像是里应外合似的:困难再大也要筹措重金,望诸子、贤侄从速。
宁老七最后用干爹换了三布袋大洋。靠干爹的“资助”,宁老七一下子买了百十支长枪,队伍一下子比先前阔气了许多。
1862年(清同治元年)4月20日,捻军张乐行部转战到豫西,他们一路浩浩荡荡,经过洛阳,攻陷宜阳,向永宁(今洛宁)杀来。捻军一路唱着队歌前进,那歌词大意是:“少做袜子,多做鞋,等候八月我再来。”
1857年4月捻军就曾到过洛宁,当时他们有2000多人,是被清军追击而暂避于洛宁的七里坪。那次捻军只顾与官兵周旋,倒没过多扰民。1862年捻军重返洛宁,打进了王范镇。据地方志记载,当时“男子横死街衢,妇女填井中皆满”。自此之后,随着中国社会的逐渐病态化,洛宁土匪蜂起,匪患不断。
《匪徒》一书作者埃瑞克·霍布斯鲍姆说:军阀混战时期的中国,匪徒的数字相当庞大。东北三省匪徒人数占全部人口的比例高达0.5%~0.8%,而河南与山东的这个比例是1%,这还不包括中国境内的150万名士兵———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收编过来的土匪,或者干脆就是土匪。
一个洛宁人说:“当年有一点儿法,谁肯做匪?”捻军在洛宁数次“亮相”,没起好榜样。至今,洛宁人提起捻军,印象一般。被捻军打过的王范镇,也被太平军骚扰过一次。王范镇为求自保,用一个月时间突击筑寨,取名“云盘寨”。寨子筑成58年后,被本土的杆子再次蹂躏,王范镇的经济数年翻不过来身。
“驱民为匪的最主要原因是饥饿。”我试图在洛宁为埃瑞克·霍布斯鲍姆的这一论点找到论据。
同治元年到三年,洛宁连续三年蝗灾;光绪三年,洛宁大旱;光绪四年,斗米价格涨至五千文。于是,洛宁出现了罕见的人间惨剧:“人相食,有父食其子,母食其女,夫食其妻,人死十之七八。”
在这种“人相食”的情况下,刀客就不可避免地大量出现了。洛宁被抢光了,没吃的,刀客们就到宜阳、卢氏、嵩县、洛阳去抢。在特定社会特定时代和特定的环境下,民变匪的速度非常快,他们并不像《水浒传》中108个英雄人物那样,先有曲折的故事,再被迫上梁山。
除了为活命走上歧途的刀客外,也有些人是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成为刀客的。
李其芳是洛宁最具影响力的刀客之一,他杀过富人也祸害过平民,他打过国民党,打过小日本,还拿下过洛宁城。他沦落为匪的直接原因,是突然杀人。事情发生于1923年春,当时李其芳与几个小伙伴在村后砍柴,路遇一个外乡人。那人骑着马,腰里别着手枪,肩上挎一长枪,沿着涧河边走。
李其芳和几个伙伴先是好奇地跟着那人,那人也不曾在意。到一拐弯处,李其芳突然抡起扁担,将那人打翻马下,接着抽出斧头,三五斧结束了一个生命。整个过程像一个职业刀客在例行杀人。突然的暴力吓跑了几个同去砍柴的伙伴。李其芳牵着马挎起枪,没事一般地回村了,那年他19岁。无论在任何朝代,李的行径都可以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再来看看李其芳犯罪前的处境:李其芳读过三年私塾,能识字。14岁时,父母双亡,李其芳遂到本族伯父家“扛长工”。伯父视其如子,家中大小事,都放心托付他掌管。李家虽是布衣之家,但衣食无虞,远远不到非做刀客才能活命的地步。李向伯父说了实话,善良的老人被吓得不得了:“你小小年纪胆敢杀人,你走吧!”
结果怎样?李其芳二话没说,就骑马挎枪投奔他的叔叔李相元去了。李相元是刀客头,收容了他。
李其芳由民变匪的理由充足吗?他杀人的动机是什么?没有恩怨,没有事先预谋,那个外乡人甚至连招惹他都没有。李杀人的原因可能是贪恋人家那套行头?要枪干吗?自用还是换钱?多种推想都无法完全让人信服。我有时干脆认为:李天生匪性。
有一种可能是,民国初年的匪徒猖獗给了李其芳一个外部刺激,这是外因。同时李其芳这个案例说明,一个人被迫还是自觉为匪,与其道德操守关系密切,这是内因。饥荒导致不稳定,但饥荒只是匪患的土壤。
尽管湘西有一个“土匪村”,尽管豫西被著名作家姚雪垠称之为“土匪世界”,尽管李其芳一大家子(叔叔及三个堂弟)都是杆子头,可说到底,想为匪和已经为匪的人还是少数,即使一些已经为匪的也时刻向往着招安。“血战所得”并不能使所谓的刀客生涯富得流油,多数刀客没有财富积累,更多的时候他们风餐露宿,颠沛流离,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刀客们的生活和收入,并不比老实种地的农民好到哪里去。
李其芳打下洛宁城不久,就被招安了。辛亥革命元老张钫任命李其芳为团长。当上团长后,李其芳对部下管束得很严,谁吃喝嫖赌,他狠着整。后来,他率领所部开赴山东抗日前线。在战场上,李其芳这个昔日的刀客头杀敌亦凶狠,腰、腿两处都曾挂彩,伤愈。1944年4月18日,李其芳被自己人阴谋设计杀害。
李其芳19岁杀人夺枪,成了一个杀人犯;后来他当上刀客头儿,还打下了县城;在抗日战场上,他又玩命打鬼子。这样一个人,该如何评价?也许他的复杂该归因于他所处的那个病态社会?
再来看李其芳堂弟李元周的“匪变官”案例。1931年,国民党洛宁县府认为杆子首领李元周可资利用,遂委任他为第四区区长。李元周摇身一变俨然一副国民党官员架势,张罗着收捐收税,出席各种仪式,还担任“剿匪队长”一职。不过此人后来还是反了———“官变匪”。
不妨看看李元周为官前的一次杀戮记录:1924年,刀客首领李相元被张村红枪会打死。翌年,李元周率部袭击张村,把5位村民抓到下高村。在李相元墓前,李元周命人砍下5个村民的人头,摆成“十”字形,祭奠李相元。
李元周滥杀无辜,却被国民政府“既往不咎”地委以官职。在任职期间,他还趁机做起烟土生意,大赚了一把。
宁老七的刀客生涯比较离奇,这种离奇一半是政府使用法律的随意性赋予的。
宁老七12岁时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中国土匪中占第一位的便是无业者,而宁老七是一个典型的无业游民。从13岁开始,宁老七就跟着一个刀客闯荡了。17岁时,宁老七独自回洛宁自立山头。宁老七沦落为刀客,当为生计所逼。
1920年,宁老七19岁,他想要个老婆。听说韩沟朱贵泉有个漂亮女儿,宁老七就率部把韩沟寨团团围住,命部下齐声高嚎:“不要钱,不要寨,快把朱家闺女交出来,不然破了寨……”朱家人闻知,都哭翻在地。无奈,朱家人用绳索将女儿送至寨下,众匪得了压寨夫人,扬长而去。宁老七不仅自己要老婆,两年后,还抢了陕州(今三门峡)40多位女人,给手下骨干每人配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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